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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 — 隆化县人民法院针对特殊主体案件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信息发布者:人在路途
    2024-05-09 20:15:29    来源:隆化县人民法院   转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 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还要深化,执行难的源头问题要思考”的具体要求,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思路,开辟出一条“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的执源治理新道路,着力解决了一批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类型的案件。

    特殊主体类型的案件主体包括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类型的案件。如果该类型主体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不仅会让政府形象“失分”、营商环境失色,也会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隆化县人民法院针对该类型案件在执源治理过程中,建章立制,筑牢制度框架,建立专案台账,定期更新案件信息。全力争取党委、政法委对执源治理工作的支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整合政府、社会、公众力量,将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执行程序前,由法院执行局向当地党委汇报案件情况;由党委向该特殊群体的被执行人进行执前督促,提前告知强制执行的后果;由政府负责内部沟通协调,解决履行义务的资金来源问题。最后执行局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前的和解,作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主动履行完毕全部还款义务,真正在执行程序前做到案结事了。

    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执源治理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的工作模式以来,成效显著。已成功化解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案件28件,共到位标的200余万元,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形成了“惩戒一个,震慑一片”效应,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木之长者固其本,流之远者浚其源。执源治理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下一步,隆化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以执源治理护航营商环境。

    供稿:梁 雪

    编辑:邵 帅

    审核:韩瑞东

    隆化法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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